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苗栗县长:陈为廷要选民意代表须为做过的事负责

2014-12-24 16:57: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苗栗县长刘政鸿24日表示,要选民意代表就须接受乡亲检验,台湾“反服贸学运”带头人陈为廷必须为做过的事负责。

投入苗栗县第2选举区“立法委员”补选的陈为廷传出袭胸案,陈为廷去年抗议苗栗县府强拆大埔,在张药房老板张森文灵堂外丢鞋砸中刘政鸿头部。

台湾师范大学化学系教授吴家诚在社群网站贴文指“一不爽就丢鞋侵犯人,一想爽就侵犯人袭胸,这种人太危险啦”。

刘政鸿上午参加活动前受访表示,“要将心比心啦!换作是女生、你的女儿、太太或亲人给人家这样(指性骚扰),你会怎样?不要老是只有讲人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