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看台“同性婚姻”修法案:挑战世俗尚需时日
2014-12-23 07:18: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2月23日讯(海峡导报张燕娟)昨日,台“立院”首度审查同性婚姻是否纳入“民法”引论战,网友也是各有说法。 @geingxingeeng:若是灵性相惜,又何须在乎一纸婚书呢? @QWEbnm:支持渐进式立法,虽然很多人挺“同志”,但一步到位就通过“同性婚姻”,很可能会出现认知混乱,相关配套也要先行。 @可爱之舟:同性婚姻,毕竟是挑战世俗之举,虽然不会像过去那样惊世骇俗,但是获得全社会认同,还尚需时日。 @涓涓细流:不管是同性婚姻,还是其他社会议题,若是牵涉到修法,还是需要慎重,毕竟这涉及面极广,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更多社会问题。 |
相关阅读:
- [ 12-17]苏格兰同性婚姻法生效 允许同性伴侣结婚
- [ 11-17]萨科齐拟废除同性婚姻法 社会党称是“新隔离”
- [ 10-21]奥巴马首次表态支持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推向全国
- [ 10-17]台湾法务部门将提对应法案 推动同性婚姻入法
- [ 10-13]阿拉斯加州拒绝承认同性婚姻 美法院判决其违宪
- [ 10-08]美国同性婚姻或全面合法:六成地区同性可结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