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媒体人周玉蔻告连胜文 检方传连出庭

2014-12-16 17:15: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连胜文选前被媒体人周玉蔻爆料留美期间参加兔女郎派对,连反呛不实,周认为专业被侮辱,控告连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检署上午传讯连胜文出庭,连委任律师出庭说明法律意见,讯后请回。

检方侦查本件公然侮辱案,由于周玉蔻声称他的消息来源是理律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耀明,检方为此月前传证宋,宋到案表示周玉蔻所言实在,证词对连较不利。

上午检方开庭时,连胜文的律师谭虎等为连作无罪答辩,说明为何连胜文会指周玉蔻爆料专业度不足,检方让被告方面充分陈述法律意见,并听取他们对言论免责权范围的认知。

连胜文今年2月表态参选台北市长,周玉蔻先后在媒体上指连胜文留学期间住川普豪宅、接受馈赠20万元红酒、进出兔女郎派对等,连说周爆料不实,周玉蔻表示爆料者有名有姓,若连胜文不道歉,她就提告,等不到连胜文回应,周玉蔻对连胜文提出公然侮辱刑事告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