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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无师傅,用钱买就有?台湾选举中的"贿选文化"

2014-11-28 08:41: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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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盘买票 用“最低投资”制造“最大变数”

针对这些贿选乱象,台当局也想了很多办法,各级警察机关、调查站、检察署都接受检举,检举奖金也颇为可观:检举乡镇市级候选人贿选,最高可奖50万元(新台币,下同);检举县市议员候选人,可奖200万元;检举“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候选人,可奖500万元;检举“直辖市长”候选人,可奖1000万元!此外,买票卖票都有罪,贿选刑责也不低,买票最高判10年,卖票则可判3年。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如果被判贿选罪,该党还要连坐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最关键的是,在蓝绿对立严重的台湾,两大阵营之间互相盯得很紧,都等着对方露出破绽呢。

受种种因素影响,岛内的贿选行动近年来越来越隐形、变异。台湾检调发现,这次“九合一”出现很多通过操控选举赌盘的变相贿选案子。根据地下组头估计,全台投注资金上看200亿元。

据披露,赌盘买票的手法一般是由某金主直接坐庄开盘,只收“押特定一方赢”的赌注,选民在高赔率诱惑下,会积极替自己下注的候选人催票,用“最低投资”制造“最大变数”。这种方式在法律上很难被认定为贿选,因为采取“签赢再付”,选前没有资金流向可查;万一出事,涉案人脱钩,在法律上只算赌博,与选举无关。按以往经验,只需要3亿元,就可以左右10万票的流向。3亿元对地方派系来说,不多;但10万票,对很多县市却是足以决定选举胜负和未来四年执政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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