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员晒财产: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财产也不“放过”
2014-11-19 10:18:3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分享到:
|
徒有其表,揪不出巨贪? 官员自己主动申报的财产就是其真实财产状况吗?显然不完全是,所以需要审核抽查。 根据台湾相关部门统计,至2013年底,全台湾包括行政机关、公营事业、卫生医疗机构、公立学校职员等四大类公务人员,总计34.6万余人,其中行政机关23万余人。 黄竟修介绍,合规需财产申报者约6万人,其中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的有8000多人,每年一般抽查2%,电脑随机确定名单。总体来看,不实申报者并不多。监察部门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21年间台湾由于公职人员不实申报而作出的裁罚案有1010件,总金额一亿多元。 一般说来,不实申报如被查实,只会罚款处理(最高可罚400万元),不会上升到刑责,当然其仕途留下污点也是必然。但如果申报不实被查实,仍“不思悔改”,无正当理由仍不去申报或改正者,就要“刑罚伺候”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阳光”之下,马英九的财产也曾被质疑过,连战因申报不实被开过“罚单”。台湾监察部门网站上还列举了一些由于不实申报而被处罚的案例,以图警示。 公职人员进行财产申报无疑会让官员心存忌惮,但这项制度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这几年,台湾社会就有一种声音认为,财产申报流于形式,没啥大用,揪不出大贪官。有人列举了近年来发生的贪渎大案,如陈水扁案、林益世(当局行政部门前秘书长)案等,这些人申报时间长达十余年,监察部门都没发现问题。 黄竟修表示,财产申报制度确实有检讨和不断完善的地方,但据此认为该制度“没用”值得商榷。他说:“申报者中有人会隐匿财产,或把钱放进保险箱、放在家里或其他什么地方,我们确实没办法去查。但财产申报制度初衷并不是要去查贪,而是让公职人员财产公开透明,让公职人员接受全民监督,心存敬畏,不能肆无忌惮。有了这项制度,可以增加官员贪污的风险。而从全局考量,财产申报也只是查贪环节之一,不是全部。不能把查贪除腐的希望,都寄托到财产申报制度上来。” “如无此法令,则当官是零风险。”黄竟修说。显然,在台湾当官不可能是“零风险”,反而是“多风险”,除了法令层面为权力界定的“势力范围”外,官员更要受到议员、媒体、公众的监督,做不好事遭受责骂甚至“羞辱”是家常便饭。 去年底,一家国际机构公布了2013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数,参与评比的177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台湾地区以61分列第36名。这也算是对其整体形象的比较中肯的评价吧。 |
相关阅读:
- [ 10-29]台前“行政院长”谢长廷要求台当局扣押顶新财产
- [ 09-24]被质疑不敢公布财产 连胜文:自己公布没公信力
- [ 09-22]连讲三次“但是” 柯文哲紧咬连胜文公布财产
- [ 09-22]柯质疑财产申报 连阵营:不信公权力,为何要选市长
- [ 09-19]台联党今日再度揭发 指罗淑蕾财产申报不实
- [ 09-19]被控财产申报不实 罗淑蕾:有任何不法欢迎提告
- [ 09-17]柯文哲声明要连胜文公布财产 蔡正元:不值一提
- [ 09-14]柯文哲财产遭质疑 连胜文:候选人不能只刮别人胡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