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性侵台湾两男童 变态日籍男老师被判14年

2014-11-05 16:19: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日籍男老师担任私人家教,涉嫌多次猥亵、性侵两兄弟,一审认定犯案138次判刑20年,经上诉,二审今天改判14年。

27岁日籍男老师今天遭提讯到庭聆判,法官告知判刑结果及理由后,问他清不清楚,他小声答“清楚”。

判决指出,台日混血的被告担任一位校长家中3个子1女的家教兼保姆,不料却从2011年开始对两兄弟下手,以捏睾丸、笔戳屁股、摸生殖器等方式猥亵、性侵,还恐吓被害人若反抗,“要杀你、捏破你的睾丸”,还拍裸照。两兄弟后来被家长送往加拿大念书,于2013年放暑假返台仍遭被告侵害。

被告到案后否认性侵,辩称是半开玩笑碰触两兄弟,但检警发现他的电脑里有大量男童裸照。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认定被告犯下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共138罪,判处20年徒刑。全案经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受理。

高院今天宣判,法官认定两童赴加拿大念书前,被告对两男童犯案次数多致无法计算,各以接续犯论罪,依强制猥亵各判刑4年6月及4年;两童从加拿大返台后,被告对弟弟强制猥亵、对哥哥强制性交,各再判3年6月及7年6月,数罪应执行14年。全案可上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