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鸿海胜诉营业秘密损害官司 称强化业者留台意识

2014-11-04 17:3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鸿海集团表示,前干部包乔弘跳槽,违反相关条例案件的判决,鸿海胜诉,将可有效确保台湾公司的核心技术,同时强化业者根留台湾的投资意愿。

鸿海前手持装置事业处资深经理包乔弘违反“竞业禁止”规定,跳槽硅玛公司出任总经理,经法院判决,营业秘密损害赔偿事件的诉讼由鸿海胜诉,包乔弘须返还鸿海已给付的“竞业禁止条款”补偿费、近3年已给付奖金、员工分红股票。

鸿海指出,面对大陆科技业挖角,台湾厂商如台积电、联发科都面临人才流失、营业机密外流的困境;包乔弘案件的判决,将有效确保台湾公司的核心技术,强化业者根留台湾的投资意愿。

鸿海科技集团强调,感谢司法机关肯定鸿海对于“营业秘密”保护的坚持,以及对“竞业条款”的有效执行。在全球高科技产业竞争日趋激烈下,鸿海向来秉持尊重法律、保障公司权益、确保产业良性发展的精神,未来仍将持续依法、依合约,保障公司权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