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男子不满分手散布女友照片视频:让全世界看光你

2014-10-28 18:03:19 王思羽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后心生不满,竟在脸书发信息呛她,“我会让全世界看光你”,甚至还上传女方的手机号码、她和前男友的性爱影片和照片,让女方屡遭骚扰,愤而提告。事后,男方撤除影片求女方原谅,检方最终依恐吓和散布猥亵影像罪缓起诉,但要缴4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缓起诉处分金。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30多岁的男子2012年10月因不满女友提分手,先是在脸书传讯息呛声“干去死吧你,我会让全世界看光你”。同年12月,他向女方索讨交往时的花费,遭女方拒绝。他随后竟复制女方和前男友的3段性爱影片及18张性爱照,上传到影音网站,并公布女方手机号码,更留言“下一个谁来搞我?”

此后,女方不断接到不明短信和电话骚扰。友人告诉她,发现某网站的性爱影片女主角,长得与她十分相像,她才得知竟是前男友将影片上传网络,气得报警处理。事后女方向检方表示,只要男方将性爱影片撤掉,便同意原谅和撤告,男方因而撤除影片,女方也因此撤告。

据悉,新北地检署27日依恐吓、散布猥亵影像罪嫌将男子缓起诉,但得缴4万元缓起诉处分金。至于男子公布前女友手机号码,涉及违反“个人资讯法”,该部分也获得女方原谅和撤告,因此予以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