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海军役男落水亡 双亲获赔偿逾280万元

2014-10-21 11:07: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姚姓役男2年前在海军左营码头不慎落水死亡,姚男父母认为码头管理有疏失,打赔偿官司。高院昨天判姚男父母获赔逾280万元(新台币,下同)。

姚男父母主张,儿子是海军左营后勤支援指挥部基地勤务大队左营港务队一等兵,他在2012年1月28日凌晨从码头落水溺水后,经急救不治;他们认为码头的废油柜的放置严重挤压可供行走的道路,才造成儿子失足落水,海军的公共设施设置及管理有疏失,进而打赔偿官司求偿。

法院调查,在这起事件之前的2011年间,就发生官兵通行时发生落水事件,海军军区却未做任何改善设置或管理措施,管理确实有欠缺,且这起事件发生前,通行事发地点(狭窄处)的人数频繁,海军军区都没有予以制止,也没有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及加强必要照明设备。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死者为独子,事故发生后,死者父母因中年丧子,精神受有极大痛苦,但死者已服役7个月,未走安全路线,依过失比例,死者负有30%过失责任,海军则负有70%过失责任,因此判死者父母可获赔逾新台币280万元。全案可上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