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卫生局10月20日举办2014年度电子烟稽查成果发表会,图为民众观看各式电子烟载具及烟液。(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近日网络有项新兴拍卖商品“电子烟”,常诉求可帮想戒烟的瘾君子,但民众可能不知,台“卫福部”目前未核准任何“电子烟”产品,今年台北市卫生局已查获320件网络违规贩卖电子烟,卖家违反“药事法”,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药事法”相关规定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归类为药品管理,若未依法向“卫福部”事先申请查验登记取得许可证,擅自制造、输入者,可依“药事法”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目前“卫福部”尚无核准任一电子烟产品,若是电子烟不含尼古丁成分,但宣称疗效如:具“帮助戒烟”、“减少烟瘾”或“减轻戒断症状效果”等,可依违反“药事法”,处6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违法物品没入销毁。 台北市食药处长邱秀仪表示,电子烟不仅无法达到戒除烟瘾的效果,同时还会危害自身的健康。台北市卫生局今年针对贩卖电子烟网络卖家及实体店面进行稽查,查获网络违规贩卖电子烟产品达320件。 卫生局购买其中54件补充液(烟弹)送“卫福部食药署”检验是否含尼古丁成分,同时与台北市警察局组联合稽查小组,针对贩卖电子烟卖家进行4次联合稽查。 邱秀仪说,目前已有34件产品完成检验,其中24件产品验出有尼古丁成分,当中有5件违规卖家设址于台北市,已移请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后续侦办,其余19件则移交所辖县市卫生局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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