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部分老兵娶大陆“嫩妻” 台欲提高遗孀领俸门槛

2014-10-21 10:2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分享到:

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部分台湾退伍老兵娶大陆“嫩妻”后没多久过世,让“嫩妻”一辈子领半俸,引起岛内部分人非议。台当局“行政院退辅会主委”董翔龙昨天在台湾“立法院”表示,“退辅会”已与台防务部门协商修改相关条例,退伍军士官再娶,将比照公务人员,遗孀须满65岁,且婚姻存续15年以上才能领半俸。

“退辅会”处长张怒潮表示,已提相关条文修正草案,比照公务人员,遗孀须满65岁,且婚姻存续15年以上才能领半俸。目前已送“立法院”审议,只要修法通过即可办理。

“退辅会”表示,退伍老兵会先留下指纹,“退辅会”每年会寄两次“手指纹验证纸”,当事人须按压10根手指指纹后回寄;验证纸张颜色也都不同,且每年更换,连墨水都是“退辅会”寄去的,很难造假;指纹比对如果不清楚,会派人实地访查。

董翔龙表示,“退辅会”上下半年都会指纹验证,如果模糊或怀疑就停发,也会派人访视,确定当事人仍健在,如过世就停发。

至于军人、公务员、教师年终慰问金发放对象放宽,董翔龙说,考虑退役前辈生活困苦,不是选举考虑。“行政院”先前公告2014年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放对象标准,从月退休金2万元提到至2.5万元(新台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