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不能超过30元 谈到今年候选人的“送礼”,台北的王妈妈饶有兴趣。“有候选人送了黄色小鸭的笔,还有猫熊图案活页夹,我女儿好喜欢。像我这样的婆婆妈妈们,更爱口罩、牙膏、洗碗布、开罐器、刨刀、环保袋、挂勾等日用品。”还有的候选人为争取年轻族群,走“有声路线”、送电子文宣制品。 候选人“送礼”投其所好,发送方式也接地气。近来,不少里长、镇长候选人周末到各个市场摊位请托,把各类文宣制品送到买菜或卖菜的选民手中。 选举前的拜票、宣讲竞选理念自然少不了,但能否送出选民喜爱的文宣制品,各候选人也都十分看重。博感情、争选票,台湾选举中的“送礼”文化由来已久也有年代变迁。 最初的“送礼”,多是现金输送。因此,贿选也成了台湾选举难以摆脱的阴影。 早期的候选人会直接送钱给选民,名义是“走路工”、“车马费”;之后,又出现了以招待旅游、送餐券、提货单等较为隐蔽的送钱形式;1992年“立委”选举时,有候选人更是发明了“选举六合彩”买票,选民签赌,一旦候选人当选,就给付10倍至30倍的赌金,对多数选民绝对是极大刺激。 凡此种种,无非都是想“买票当选”,使得有关部门对此防不胜防。更有甚者,贿选与黑道联手,形成“贿选黑金文化”,让岛内民众深恶痛绝。为此,2001年,台当局“法务部”修改法律条文,规定凡是送礼不超过30元(新台币,下同)的,便被认定为文宣品,超过即违法。 “送礼”催生文创产业 于是,如何充分利用这30元的额度巧送礼,就成了各候选人绞尽脑汁的思考。文宣品大战俨然成了选举中的另一个战场。 30元的小礼品,实用的最受欢迎。经典案例是现任国民党籍“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1995年,她参选“立委”时,设计出一个印有她照片、可挂在腰上的扁平矿泉水,且水瓶可反复利用。该礼品一经推出便大受欢迎,民众争相到其竞选办公室索取,洪秀柱最终高票当选。20年来,每逢选举,这种扁平水壶仍被不少候选人选用,也是选举中最受欢迎的文宣赠品。 “礼品”也被细分。候选人选择针对不同群体派发礼品。洗碗槽用的滤网、削皮器等,最能打动婆婆妈妈选民;而在文教区和商业区,圆珠笔、面巾纸是上班族的最爱。 当然,要想给选民留下特别印象,创意也少不了。有岛内学者认为,正是台湾选举中的“送礼”文化,催生了台湾的文创产业。怎样把批发价3元一支的笔、一元一包的面巾纸做得有特点,使其成为创意产品,也给文创业者开辟了一个施展空间。有台北市议员候选人对本报记者说:“要靠有特点的文宣品给选民留下特别印象,到投票日他们才能不忘记我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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