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食安犯罪拟列入通讯监察 网友:施行起来易"歪掉"
2014-10-17 09:19: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0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燕子)台当局通过“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正草案,增订食品安全与人口贩运相关犯罪可列入通讯监察范围。对此,台湾网友各有看法。赞同的人认为打击食安及人口犯罪,监听可以接受;反对的人则认为台当局在为随意监听找借口,很容易被用歪。 @Dicky E:初衷是不错啦,可是施行起来,难道不会歪掉吗?能不能真的抓到黑心厂商也不好讲。 @逍遥符_bb:重点是这样是否真的有效。不管奸商还是人贩,作的都是该千刀万剐的恶,希望“政府”可以通过一切手段和途径,还一个安宁美好的台湾给我。 @立在林梢吹小风:民进党一定会说国民党是为了监听自己才找的借口,不信等着看。 @Wakayama:监听已经如此浮滥,我想大概很少人会认可再扩大监听范围。 @comcoscola:最好别随意监听,不是沦为政争工具,就是反噬社会。不信不监听就抓不到坏人。 |
相关阅读:
- [ 10-17]顶新宣布全面退出油品市场 拨30亿成立食安基金会
- [ 10-17]江宜桦因食安陷下课危机 郝龙斌避谈接任"阁揆"传闻
- [ 10-16]台湾行政部门:“食安办公室”下周成立
- [ 10-16]被问食安风暴怎么吃才好 华硕董座:多吃素
- [ 10-16]“立法院”夜审“食安草案” 通过“义美条款”
- [ 10-16]被问食安风暴怎么吃才好 华硕董座:多吃素
- [ 10-16]食安风暴延续台北地检出手 查扣魏应充名下不动产
- [ 10-16]台湾进口黄豆不分级 “立委”忧暗藏食安隐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