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女服务生被日本男子非礼 坚持提告拒绝和解

2014-10-15 16:49: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名日本籍中年男子来台洽商,其中约50岁男子,涉嫌酒后强拉餐厅女服务生的手,女服务生认为太不尊重女性,也非常厌恶,坚持提告,新竹地检署昨天依强制猥亵罪起诉这名日籍男子。

两名日籍男子案发后不久离境,检察官透过接待他们的新竹某科技公司联系,要求他们尊重台湾的法律,若不配合不排除发布通缉;被告最近来台,在律师陪同下接受侦讯,否认女服务生指控,检方仍依据女子指控及其他证人指述起诉。

检警调查,这两名日籍男子今年初来台洽商,在接待公司安排下,到新竹市某餐厅用餐,同行还有台湾友人。

一行人酒过三巡后,行为变得大胆,被告日籍男子涉嫌强拉20岁女服务生的手,碰触另一名日本男子的下体,女服务生吓得缩手,当时有其他服务生看到这一幕,都吓一跳,认为玩得太过火。

女服务生隔天报警,并找来同事当证人,她认为,日籍男子太不尊重台湾女性,希望给对方一个教训。

检方侦查时,当时同桌用餐的台湾友人都表示没看到。检察官透过接待公司联系上日籍男子,要求配合调查,被告日前来台接受侦讯,但表示不记得发生女子指控的事。

日籍男子的律师表示,愿意和对方谈和解,但女服务生认为被告没有悔过诚意,拒绝谈和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