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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割喉案嫌犯被判无期 网友:精神异常就可免死?

2014-10-07 11:57:22 何建峰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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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器画面,曾文钦行凶当天带着被害人前往厕所

监视器画面,曾文钦行凶当天带着被害人前往厕所。(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10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南游艺场割喉杀害方姓儿童的男子曾文钦,在6日的二审中仍被法院判无期徒刑。针对这一结果,网络上冷嘲热讽,有网友还帮曾文钦算刑期,以无期徒刑一般服刑25年计算,服满一半刑期就可申请假释,“那他不到50岁就出狱了!”

据台湾媒体此前,台湾男子曾文钦涉嫌为吃牢饭,于2012年12月1日诱杀台南市一男童,落网后竟说“杀人不会被判死刑”。台南地方法院当年12月30日宣判,曾文钦身心及成长环境不健全,仍有教化改过可能,故处以无期徒刑。

一审、二审的结果,果真如曾文钦本人当初所料,“在台湾杀死一、两个人,不会被判死刑”。

不过,这一审判结果遭致网络非议。“台湾还能住人吗?全部的杀人凶手只要在法官面前假装悔过,就可以免除死刑,那全部的人只要有恨就去杀人好了。”许姓网友质疑悔改可免死,那是不是有恨就可杀人!

王姓网友说,“台湾就是被这些法律人搞烂的,该死的法律人,专长就是出一张嘴无建设”。

庄姓网友质疑,“执行死刑很难吗?难怪现在社会动不动就杀人”。杨姓网友认为,“自己想死就别害人,已经造成别人的伤痛就该成全他。维护社会公理正义,一命抵一命就好,不用浪费社会资源”。

随机割喉的曾文钦落网时还曾经说,原本还想去快餐店杀人,可以杀比较多的人,令听者不寒而栗,对照他一、二审都仅判无期徒刑,民众直言,“对司法判决结果早就没有信心,现在是寒心”。

岛内知名网络论坛“台大PTT”的八卦板内,不断有网友涌入留言,大骂法官是垃圾。有网友将方姓胃痛遭割喉案和郑捷北捷杀人案、张彦文狠杀前女友案比较,发现3名加害人都是爱打电玩,网友推论“郑捷只要喊精神异常就可以不死了”、“张彦文也只杀1个而已”。

报道指出,网友们因方姓儿童命案的判决对司法失去信心。有网友提出,真希望日本电影《死亡笔记本》内扮演死神执行者的反派主角“夜神月”是真的,以代替法律对作奸犯科的人处以极刑。(中国台湾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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