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陈菊因气爆案到高雄地检署应讯

2014-09-25 22:00:06 陈立宇 朱晓颖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分享到:

中新社台北9月25日电 (记者 陈立宇 朱晓颖)高雄地检署侦办气爆案,25日下午以被告身份传唤市长陈菊等人,讯后都无保请回。陈菊随后说,针对告发人提出的疑点,她都一一向检察官说明。陈菊的支持者到场声援,场面一度混乱。

7月底,导致32人死亡、308人受伤的高雄气爆事件发生后,中国国民党籍的高雄市议长许昆源和党团多名议员,8月27日到高雄地检署按铃告发陈菊等人涉刑法130条“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造成严重伤亡,高雄地检署19日开出刑事传票传唤陈菊等人。

被传唤的陈菊、副市长刘世芳、市环保局长陈金德和劳工局长钟孔照4人,当天下午3时到高雄地检署向法警室报到,大批支持者一路跟随并到场声援,一度与法警发生推挤,场面混乱,随后由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王启明等4位检察官庭讯。

庭讯约2个小时结束,陈菊等人最后都无保请回。陈菊讯后表示,今天出庭,针对告发人提出的疑点都逐一向检方说明,所有证据也都交给检察官,是否涉及渎职,由检方判断。(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