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检方首次出售陈水扁资产 宝徕豪宅卖出1.3亿台币
2014-09-14 10:02: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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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到好价钱陈水扁的“宝徕花园广场”17楼豪宅,已由台北地检署委托房仲业者以1.3亿多元(新台币)出售。(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中新网9月14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家位于台北市信义计划区的“宝徕花园广场”17楼豪宅,已由台北地检署委托房仲业者以1.3亿多元(新台币下同)出售,买主已将钱汇入台北地检署执行扁案不法所得及罚金的执行专户;这是北检执行扁案罚金3年多来,首度出售扁家资产,也是执行金额最多的一次。 扁家豪宅的买主是谁?北检对买主背景、交易金额及过程,均拒绝说明。据透露,扁家宝徕豪宅,扣除中介、手续费等相关费用,进入北检专户的金额,约为1亿2、3000万。 房价7年增值1倍 对照陈水扁家7年前以1.2亿多元买下两户宝徕豪宅,北检卖掉1户就得款1亿2、3000万,显示扁家宝徕房价短短7年就增值1倍。 北检表示,钱尚未缴入公库,暂存专户内,北检执行科将继续执行扁家另户宝徕房产,等执行金额足以追缴扁案不法所得及罚金后,再将款项全数缴入公库。 还有一间宝徕要卖 检方调查,2007年间,吴淑珍为规划陈水扁卸任后的居所,中意宝徕花园广场大楼,拟购买2户;1户供陈水扁、吴淑珍和儿媳居住,另户则供女儿一家居住。 吴淑珍找到高兴昌负责人吕泰荣姐姐吕和霖出面代购,2007年7月购买11楼之1和17楼之1的2户房屋,总价1.2404亿元。 吴淑珍把放在黄芳彦处的6000万,提出4000万作为2户房屋头期款,余款做为每户1000万装潢费。 2008年3月间,吕和霖权充出租人,由陈水扁、陈幸妤各签订1年的假租赁契约,言明1年后将所有权移转登记。扁案爆发后,特侦组认定2户豪宅是贪污所得,自2009年间查扣迄今。 去年10月,北检为执行扁案罚金,舍弃以往实行的法拍方式,委托信义房屋销售扁家宝徕17楼,登记坪数113坪、室内面积约60坪的豪宅及车位,开价1.6888亿元。 销售期间,部分买家看屋,对客厅阳台面对一大片坟墓,有所顾忌;也有人得知屋主是扁家,担心法律问题而打退堂鼓。直到月前,终于有人感兴趣,经讨价还价后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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