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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停职 “内政部”将重做准驳

2014-09-11 08:38: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徐家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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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诉愿会10日撤销“内政部”去年4月22日驳回南投县长李朝卿复职的处分,“内政部”将去函南投地院,了解李朝卿所涉贪污案件的最新审理情形,并视法院后续答复内容,在2个月内重新作出复职与否的决定。

“内政部”指出,李朝卿申请复职案,“内政部”在2013年4月因考量其涉贪案件数量多且复杂,且南投县政府有关公务员于刑事侦查过程,对相关犯行亦有所指证、自白等情节,如准其复职,对已于该府复职之相关人等可能有所不利。为确立当局扫除贪污、建立廉能政治的决心,故以违法失职情节重大,依“公务员惩戒法”将其移送“监察院”惩戒并继续停职。

“内政部”表示,李朝卿在2014年3月间再向该部提出复职申请,“内政部”经重新审视相关规定及其复职申请理由,认为原停职的相关原因事实并未改变,在2014年4月22日该部再次否准李朝卿的复职申请。

“内政部”说,依“行政院”的诉愿决定理由,基本上仍肯认该部引用“公务员惩戒法”规定予以停职,但因李朝卿涉贪案从“地检署”起诉至今,法院审理已1年多,原来准驳复职的裁量事实基础是否已有变更,认有再进一步查明了解的必要,因此撤销该部原来的决定,并由该部查明后再重为处分。

“内政部”表示,因事涉法院相关审理情形,“内政部”将依“行政院”的诉愿决定,尽速去函南投地方法院了解,以作为后续重为准驳处分时的裁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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