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5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八里双尸案被告谢依涵今天二审遭判死刑。死者陈进福胞妹到庭聆判后说,谢女是罪有应得,现在被判死刑,家属也高兴不起来。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认定谢依涵共犯3罪,依强盗杀人罪判死刑、剥夺公权终身,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3月,应执行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被收押的谢女未到庭聆判。 台湾高检署指出,待收到判决书后,经研议再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死者陈进福的胞妹到庭聆判后表示,二审判谢女死刑,是罪有应得,对死者家属有交待,但是死者家属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人都已经被杀死了,他们的心里仍然很难过。 她说,开庭期间她感受不到谢依涵有后悔,至今也没向死者家属道歉,谢女对犯罪过程,至今说出4个版本,她根本没说真话,谎话连篇,更不相信谢女所说与陈进福有染,因为已经死无对证。 另名死者家属说,谢女在案发逾500天后,仍然可以画出陈进福家中的图,明显就是去偷东西,不然怎么会记得,也质疑谢女一人可以杀害陈进福夫妇两人吗?可能有共犯。 民事部分,谢依涵须赔偿陈进福两子及张翠萍母亲逾新台币900万元(新台币),陈进福胞妹说,谢女若有钱拿得出来赔偿,当初就不会杀人,她应该没有钱,如果她赔得出来,这笔钱也倾向捐做公益。 谢依涵被控在去年2月间下药迷昏富商陈进福、张翠萍夫妇,持刀杀害两人后弃尸淡水河,还化老妆乔装成张女,盗领死者夫妇的银行存款。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