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名嘴许圣梅公开批评田震宇 遭其小弟泼漆
2014-08-28 09:25: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叫唆泼漆主嫌巫思纬(中)。
泼漆男子詹承轩到案。 东南网8月2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名嘴许圣梅遭泼漆案,警方昨逮捕涉嫌教唆的竹联帮平堂份子巫思纬,他供称不满许女在大哥田震宇遭狙击身亡后,在电视上批评大哥“不是很大尾(意为有势力)…”,才会教唆小弟泼漆教训,警方也将另一犯嫌詹承轩带回。 许圣梅表示不会为难他们,并强调,会反省自己讲话的态度,并说最近上节目会避免提到“竹联帮”这3个关键字。 巫嫌透露,田震宇是他大哥,但在7月20日遇害隔天,许圣梅就在三立新闻台“54新观点”中,提到田震宇跟着竹联帮前凤堂堂主蒋美燕的往事,还直指“田震宇是菜鸟”,他觉得对大哥很不敬,也咽不下这口气。 本月13日晚间8时10分,许圣梅遭两名男子持白色水泥漆泼洒,丈夫及儿子将嫌犯之一的郭俊宏当场压制,郭向警方供称,受王朝酒店干部“凯哥”教唆,与另名在逃“小杰”一同犯案。 警方发现没有这两人,加上泼漆手法近似江湖兄弟所为,清查许女近来在电视发言内容后发现,泼漆案前与郭嫌见面的嫌犯,其中一人很像田震宇小弟巫思纬(30岁),昨晨在新北市拦捕巫嫌,随后由巫策动在逃的18岁共犯詹承轩到案。 巫嫌供称,许女在电视上大放厥词,让他心生不满,他与小弟詹、郭两人聚餐,詹自告奋勇,并提出泼漆想法。 3人多次前往许圣梅录影的电视台旁埋伏,由巫出资一千元(新台币,下同),詹、郭两人到大卖场购买两桶水泥漆,案发当晚由巫佯装客人进入餐厅监控许女,等到许女一走出餐厅,即由郭、詹两人泼漆。 警询后,将巫、詹两人分依恐吓及毁损罪嫌移送士林地检署,检方谕令各以15万元及12万元交保。 |
相关阅读:
- [ 08-14]台湾女名嘴许圣梅遭泼漆 疑因其言论曾得罪对方
- [ 01-17]台湾四名恶少大白天闯店 持棍棒狂殴老板娘母子
- [ 11-20]台南早餐店大火烧死1人 鲜鱼汤老板坦承教唆
- [ 11-19]桃园百货公司员工抢业绩 柜姐内讧泼漆泄愤
- [ 11-08]基隆女子看诊被陌生男子泼漆 疑仿萧敬腾"泼粪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