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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经济部门:趸购费率有利再生电厂

2014-08-25 17:50: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徐家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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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经济部”今天说,“经济部”对再生能源的趸购费率,是以化石燃料发电前4年平均成本计算,这是对再生能源电厂较有利的计价方式。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台湾发展再生能源,从太阳能到风力都进度落后,让人质疑当局究竟有没有构想推动?

他说,民营电厂(IPP)由于联合调涨行为被“公平交易委员”会重罚,但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为IPP业者调涨收购价格,但对风力发电,台电收购价格却低于IPP,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经济部能源局能源技术组科长”陈崇宪表示,“再生能源发展条例”有趸购费率审定机制,包含开发业者等都能提供意见,作为审定会参考。

他说,根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规定,趸购费率由趸购费率委员会考量设置成本、投资成本与每年发电量等订定。

陈崇宪表示,目前规定是以固定价格趸购20年,让投资成本明确,且基准是以“前4年”化石燃料发电平均成本计算,而非单一年度成本;单一年度成本波动大,不利投资业者,目前计算方式成本明确,对业者相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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