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被控杀人应讯2小时 江宜桦赶回“政院”微笑见宾客

2014-07-31 07:09:07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分享到:

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30日下午应讯2个小时后离开台北地院

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30日下午应讯2个小时后离开台北地院。(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与3位“警政首长”30日下午2点半,因涉太阳花学运被控杀人未遂等“罪名”,以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方法院说明。江宜桦接受2小时后的庭讯之后,接着返回“行政院”接见宾客。“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晚间指出,江宜桦在庭上,对于法官的询问都详细回答,但全案已经进入司法阶段,“行政院”不便再回应。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江宜桦与“警政署长”王卓钧、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长黄升勇、中正一分局分局长方仰宁一同因涉嫌杀人未遂等“罪名”,以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方法院说明。地院外则有部分公民团体约6、70人,在院外召开记者会,高喊“践踏民主、面对审判”、“暴力首谋、江宜桦下台”,但在江宜桦车队驶入后,便宣告散场。

江宜桦今日应讯2个小时,于下午4点半左右离开,赶回“行政院”接见宾客。

江宜桦结束庭讯后,“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表示,“院长”非常尊重司法,因此亲自出庭。在庭上对于法官询问都详细回答,不过全案已经进入司法阶段,“行政院”不便再回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