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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会”首长,台湾官场易耗品

2014-07-25 07:13:37 刘强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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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强 实习生 张云蕊)24日,“劳动部长”潘世伟请辞获准。仅仅10天前,他的另一位“部长级”同仁、“教育部长”蒋伟宁,也以同样的方式告别了马江执政团队。

不管是蒋伟宁的论文造假风波,还是潘世伟的不伦恋道德争议,都难说是多确切的瑕疵。但说辞就辞的两人,下台后都不提冤屈、未见失落,反而多了一份轻松快意。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在台湾官场,政务官是绝对的易耗品,“部会”首长尤其如此。潘世伟们对此早有心理准备。

不经选举却须对民意负责

政务官,在岛内官场是一个特定群体——“随政党进退、政策变更而定去留之人员”,他们不经选举、任期不确定。马英九曾以篮球赛来比喻“阁员”等政务官的变动,“球赛每一节都有不同的节奏,球员也会有上有下”,“重点是当下的需求,用人适才适所”。

像潘世伟、蒋伟宁这样的“部长级”政务官,虽然很少通过选举产生,但一直站在为选民负责的第一线。因为如果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得民心,很可能就会连累执政党的支持度和未来选情。因此,马英九所谓的“当下需求”、“适才适所”很容易理解,你能否符合当下的民意需求,就是你是否适才适所的关键。

马英九上任后,就为政务官定好了退场机制。“考试院”2009年通过的“政务人员法”规定,政务人员因决策错误或主管政务发生重大失误,应辞职以示负责,或由任命权的长官随时予以免职。

其中第21条对政务官的去留明订“自律”规范(请辞):“因决策错误,或主管政务发生重大失误,对台湾或人民造成重大损害者”、“对部属执行政策疏于监督,严重影响人民权益者”、“因言行重大瑕疵,影响其声誉及‘政府’形象者”、“因健康或其它原因难以行使职权者”,有此情形时应辞职以示负责。而如果政务官坚不请辞,第22条的“他律”规范(免职)就会发挥作用。

扁马时代“内阁”团队朝不保夕

在岛内政坛,“劳动部长”(此前的“劳委会主委”)、“教育部长”其实都不算“短命”。自2000年开始,“劳动部长”共有5任,前4任平均任期长达1130天,和“法务部长”都是更替最少的“部会”;“教育部长”共有6任,平均任期861天,也只有平均任期931天的“交通部长”可以媲美。

如果要评“内阁”易耗品,自2000年以来同样产生过9任的“财政部长”(平均任期540天)、“经济部长”(平均任期582天)和“国防部长”(平均任期604天),都是热门候选。而陈水扁时代只当了47天“经济部长”的宗才怡,马英九时代只干了114天“财政部长”的刘忆如、只当了6天“国防部长”的杨念祖,则是最短命“部会”首长的有利人选。

其他“部会”首长,虽然没这么典型,但也都是在刀尖上跳舞的角色。这14年来,“内政部长”、“卫生福利部长”换过8任,“外交部长”、“科技部长”则产生了7任。当然,论起上下台频率,这些“部会”首长的顶头上司才是顶级易耗品:自陈水扁执政算起,身为台当局最高行政首长的“行政院长”,至今一共产生了10任,前9任平均任期517天,最短的唐飞只当了13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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