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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与已婚女子通奸 和解后又犯赔85万元

2014-06-30 11:00: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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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叶姓诵经师勾搭王姓人妻,被女方老公抓包,表面上签和解书承诺不再纠缠,换得王姓男子原谅撤告,实际上叶与人妻仍暗通款曲。后因女方未删除手机内的性爱影片,外遇情事再次曝了光。叶外遇人妻的下场,付出赔偿85万元(新台币,下同)的代价。

叶与王姓人妻是旧识,前年间两人擦出火花,发生过多次性行为,被女方老公抓包,并对两人提告妨害家庭。

后因王姓男子念及夫妻情感,怕无法给幼子完整家庭,同意原谅,对两人撤销告诉,但条件是,叶必须在和解书上承诺,不再打扰他们家庭,也不能与其妻连络,如有违反得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不料,一个月后,叶与其妻又在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王发现妻子手机有两人的性爱影片,才知道他们仍暗通款曲,气得夜夜失眠,再次告上法院。

王要求叶履行和解书内容赔偿“违约金”,另诉请精神抚慰;叶辩称,是王妻主动来找他,未刻意要去破坏别人的家庭,且收入微薄、名下又无财产,还有罹患糖尿病及高血压等痼疾,请求降低赔偿与精神慰抚金。

这起外遇赔偿纠纷,分别由台南地方法院、台南高分院审理后,法官审酌两人财力,认为叶收入不稳,违反和解约定的部分,赔偿50万元适当;至于介入他人家庭,严重破坏婚姻幸福,致使王承受莫大精神痛苦,应支付精神慰抚金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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