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偕妻寻短不堪独活 台湾男子再次烧炭身亡

2014-06-30 08:31: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59岁郭姓男子和妻子,因不甘自己辛苦赚钱买来的房子,因债务纠纷遭债主查封拍卖,竟在今年5月13日偕妻在住处烧炭自杀。但他事后被救回,日前还被台南地检署依加工自杀罪名起诉,郭某不想独活,28日自杀身亡。

警方调查,郭某因经营生意,有1500万元新台币的债务纠纷;位于台南市安平区的房产,不久前才遭债主向法院声请查封拍卖。今年5月13日郭某偕妻在家里烧炭自杀,结果妻死他获救,台南地检署怀疑他有拿安眠药给妻子吃,日前依加工自杀罪起诉郭某。

警方调查,郭某可能怕官司缠身,加上债务压力和罹患有高血压症,因此留下自己并未对妻子加工自杀的遗书后,28日下午在住家烧炭自杀。由于女儿打电话给他都未接听,前晚回家查看,才发现父亲已四肢僵硬死亡。

检警表示,郭某留下6封遗书,除交待后事、希望与妻子葬在一起外,还向检察官强调没有为妻子加工自杀,是夫妻同意烧炭,更拜托检警能赶快相验尸体,好让家人办理后事。

家属向警方透露,郭某上月自杀获救后,子女为免他触景伤情,曾带他同住照顾,直到其心情平抚后,才让他返家。没想到憾事还是发生了,子女都觉得非常不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