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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内耗最少”6年 媒体盘点民众得到哪些实惠

2014-06-30 06:54:03 潘珊菊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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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作大事记

◎2008年6月13日

海协会与海基会恢复中断9年之久的制度性协商,在北京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

◎2008年11月4日

“两会”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和《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四项协议,标志两岸“三通”基本实现。

◎2009年4月26日

“两会”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三项协议,并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

◎2010年6月29日

“两会”在重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从此开启新篇章。

◎2012年8月9日

“两会”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

◎2013年6月21日

“两会”在上海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目前仍处审议阶段。

京华时报记者潘珊菊

京华时报制图杨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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