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参选台湾“六都”市长先缴两百万 败选者或拿不回

2014-06-18 17:51:58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选会委员会”17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年底九合一选举中参选人应缴纳保证金数额,其中数额最高的是“六都”(“直辖市”,即台北、新北、桃园、台中、高雄、台南)市长选举参选人保证金,为200万元(新台币,下同);最低的是村里长选举参选人保证金,为5万元。

此外,“六都”议员选举参选人保证金为20万元,县市长选举参选人保证金为20万元,县市议员选举参选人保证金为12万元,乡镇市(县辖市)长选举参选人保证金为12万元,乡镇市民代表选举参选人保证金为5万元。“原住民”区长及区民代表选举参选人保证金数额,分别比照乡镇市长及乡镇市民代表选举参选人保证金数额缴交。

据悉,2007年修正公布的台“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保证金应于当选人名单公告日后30日内发还。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发还:一、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参选人未当选。二、前款以外选举未当选之参选人,得票不足该选区应选出名额除以该选区选民总数所得商数百分之十。换言之,参选人得票不足“该选区选民数除以应选名额再除以十”者,不能拿回选举保证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