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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成对台政策“新特区”

2014-06-17 06:50:22 张建忠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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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2013年12月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公布实行,平潭成为大陆第四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平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制定出台实验区商事登记前置审批目录,仅保留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管控行业等6类15项,是目前大陆前置项目最少的地区之一。

此外,平潭还开展外商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在福建率先制定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简化审批目录(2014)》,并出台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核准、审批暂行管理办法等4份配套文件,6月3日公布实施。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人士表示,该目录制定借鉴了上海自贸区的先进做法,既保留了上海负面清单的特色,又结合平潭实际有所创新。

在上述三大亮点外,平潭还实施对台小额贸易优惠政策、支持台湾创业园发展和引进中高层人才政策、土地综合改革试点政策等。

根据规划,到2020年,平潭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与台湾地区经济全面对接、文化深度交流、社会融合发展,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基本建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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