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香港大公网发表朱穗怡撰写的文章说,“两岸协商监督条例草案”蓝绿版本最大的分歧在于“两岸定位”:国民党认为大陆和台湾签署的协议是“两岸协议”,但民进党却认为是“两国协议”。 文章全文如下: 两岸签署服务贸易协议近一年了,但由于民进党恶意杯葛,导致服贸协议至今仍躺在台湾“立法院”,迟迟未能进入审议程序,遑论生效之日了。岛内遂有媒体揣测,两岸各项议题的协商因服贸协议生效受阻而中断。虽然国台办和台湾陆委会不约而同地否认有关报道,但岛内将制订《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民进党不仅主张严格审查两岸协议,而且还认为“立法院”应全程介入协商过程。如此无异于改变以往两岸协商的模式和生效程序,使日后两岸协商充满了变数。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是今年3月所谓“反服贸学运”的产物。当时一些反服贸人士以国民党当局与大陆协商服贸协议时未公开相关资讯、是“黑箱作业”为由,要求制订监督两岸协商过程及两岸协议的法案,实际上是要为两岸协商设下重重障碍,企图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反服贸人士的提议正合民进党胃口,两者臭味相投、沆瀣一气。国民党方面当时为了尽快令反服贸人士结束“占院运动”,遂答应“先订立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再审查两岸服贸协议”。这虽是国民党的权宜之计,但在民进党眼中正是阻挠两岸服贸审查及生效的“杀手锏”:只要监督条例的审查工作未完成,服贸协议要闯关,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民进党本就千方百计地拖延服贸审查事宜,如今更是“名正言顺”了。加之国民党版的监督条例与民进党版分歧极大,国民党想在接下来的三周“立法院临时会”上通过监督条例,恐怕不能如愿以偿。 “两岸协商监督条例草案”蓝绿版本最大的分歧在于“两岸定位”:国民党认为大陆和台湾签署的协议是“两岸协议”,但民进党却认为是“两国协议”。2008年6月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恢复协商,进而签署了21项协议,都是建立在“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石上。民进党竟然要把其“台独”主张写入法案内,不过打着“监督两岸协议”之名,行“台独合法化”之实。此外,民进党支持的民间版本认为,台湾方面在与大陆协商前,须把协商的详细资料告知“立院”并获同意后才能进行协商。而国民党当局则担心,倘若资料外泄,让大陆掌握了台湾的底线和策略,将使台湾在协商中处于不利位置。 不管最后民进党版本的“两岸协商监督条例草案”能否通过,起码该党已再次“成功”拖延了两岸服贸审查事宜。不过,输家除了国民党,还有岛内广大业者。他们因服贸协议迟迟未能实施而失去了登陆打拼、开拓市场的大好时机。而民进党虽看似“赢家”,但因反服贸而加深了外界对其“逢中必反”的不良观感,难以获得中间选民的信任,恐将重蹈2012年“大选”落败的覆辙。 |
相关阅读:
- [ 06-05]反服贸冲击两岸关系 两国中断与台协商自贸协定
- [ 05-29]台官员:服贸卡关扼杀台签FTA 各国不愿得罪大陆
- [ 05-28]台湾官方民调:47.2%受访者赞成尽快审查服贸协议
- [ 05-25]马英九再谈“反服贸”:理盲和滥情是很大忧虑
- [ 05-22]民进党执政“最后一哩路”依然原地踏步
- [ 05-21]解读马英九就职6周年演说:“柔软”中藏强硬
- [ 05-15]陈云林:服贸协议对两岸同胞都有好处应努力促成
- [ 05-13]台湾女学生迷网游粉丝团失联 警方追查月余把人带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