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市捷运局三年前盖捷运,征收新北市新店“斯馨祠”土地公庙,因所有权人登记为“福德神”,1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征收款提存法院,等不到“人”来领。 “斯馨祠”建庙已有有235年。管理委员会主委刘新强说,相关单位告诉他,除非土地公本人“出面”,否则就是找到当年83名出资建庙者的后代,才能领取补偿款,“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斯馨祠”曾历经风灾倾斜,20年前改建成两层楼高的宫庙,原始小庙仍留存至今,另有一块石碑,上头刻了“吕罕,银壹元、江宽,银参元”等83名集资者建庙的金额。 3年前“斯馨祠”土地被征收,他们召集里长等仕绅成立管委会,调地籍资料发现所有权人是“福德神”,土地公“本人”不可能去领征收费,只好找另一管道“由出资者后人代劳”。 斯馨祠94坪,换算公告现值约1500万元,但斯馨祠非血脉相传的“祭祀公业”,而是偏向信众共同信仰的“神明会”,要证明土地所有权人,必须找出当年出资者的后代,他们去新店户政事务所查石碑上的名字,都没有资料。 当年庙宇所在地是热闹的商街,人来人往,有不少出资者是过路客。出资者已作古,寻后代如大海捞针,时隔两百多年,“根本是刁难我们!” 新北市府民政局宗教礼俗科科长陈怡君说,过去很多庙都登记在神明名下,因时代变迁,证明文件都不见了,依照“地籍清理条例”,可提出神明会沿革和原始规约来左证,若无原始规约,可提出神明会成立时的组织成员、或出资证明者来代替。 陈怡君坦言,要把83名出资者后代全找出来,确有难度,只能请管委会尽量寻找,土地征收费目前提存在法院,10年后若无人领取将充公。 新北市交通局捷运工程处允诺将来会把斯馨祠迁建到重划后的公园,但管委会仍希望拿回征收款,买块地把斯馨祠盖回来,免得土地公再去流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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