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湾“检举达人”惹议 “立委”提案缩短举发期限

2014-06-09 10:12: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东南网6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竹南、头份等地常有检举达人大量举发违规停车,每月动辄上千件,警方依规开罚也引发反弹。“立委”陈超明为此提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举发期限从违规日起3个月减为7天,逾期不受理以减少争议,已获三读通过,让曾收过大批罚单的人叫好。

陈超明指出,提案“修法”是因3个月举发期限太长,检举人常等累积快3个月时,再一次大量向警方举报,被检举的民众违规数月后才“天天收罚单”,有人甚至收到数十张,整条路住户几乎都被开罚,罚款数千到数万元新台币不等,人心惶惶。

他强调,违规停车警方迳行举发会贴告发单通知,让违规者知道已违规可随即改善,但有些检举方式造成民心浮动,确有必要修正让检举行为回归常态,毕竟开罚不是目的,改善交通才是目标。

“修法”后举发交通违规行为超过7天不受理,让曾收过大批检举罚单的人叫好,避免拍照举发成为特定人士的“报复工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