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男子假冒辅导员诈骗16家发廊美容院逾百万元被判刑

2014-05-29 15:3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有窃盗等前科的王姓男子,3年前以协助偏远弱势学生为由,诓骗台北市一所高中印名片供他使用后,假冒辅导主任诈骗16家发廊、美容院,得手110万多元(新台币 下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诈欺罪判处他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6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得上诉。

判决指出,目前羁押在看守所的王姓男子(48岁),有窃盗、伪造文书前科,2011年2月间以希望能协助中部、花东等偏远山区的经济弱势、须半工半读的学生为由,诓骗一所高中印制名片供他使用,以便他安排学生就校就读和利用课余时间到发廊、美容院打工。

王姓男子随即假冒这所高中的辅导主任,在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园县,与发廊、美容院签订学生打工合约,待取得业者信任后,再以车祸肇事、皮包不见等理由,向16家业者诈骗金钱,后来因校方知晓及业者相互通报,他转往花莲县假冒海军潜舰舰长,又诈骗5名被害人。

王姓男子2012年间通缉藏匿在新竹地区时,又假冒飞官诈骗刚离婚的谢姓女子,双方同居约半年,经被害人女儿上网搜寻,才发现男子是诈欺通缉犯,报警逮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