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生饮山泉水 小心寄生虫喝下肚

2014-05-22 17:15: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环保局说,民众送验的山泉水有一半含菌量超标,呼吁民众不要在野外生饮山泉水,以免将大量细菌和寄生虫一起喝下肚。

野外山泉水一般清澈透明,民众往往以为山泉水没有受到污染无毒无害;但环保局说,山泉水流经的山区地表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会受到山区人类活动或动物排泄物污染,可能含有肉眼看不到也感觉不到的微生物或污染物,绝对不能单凭外观和口感判断水质。

环保局表示,根据2013年到2014年4月的检验数据显示,民众送验的23件山泉水中,有12件水质不合格,主要是总菌落数及大肠杆菌群超过标准。若直接取用山泉水,将有很高的风险把致病菌或寄生虫喝下肚。

环保局说,依现有饮水管理机制,自来水由自来水事业处负责净化处理,并由该处及环保局双重监督把关;瓶装水则由环保局监督业者做好水源水质管理,卫生局负责管控业者做好产品水质管理,符合相关规范后才出厂到市面贩卖,两者的质量相对有保障。

但山里的山泉水未经水质净化程序,无论是直接生饮或煮沸再喝,都存在较高的健康风险,建议民众不要取用。环保局也提供饮用水付费检测服务,若民众欲检测山泉水或其他饮用水的水质状况,可洽环保局检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