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歌手张韶涵委托施姓装潢业者施工,后来她和母亲闹不和,完工后两人都不愿意付尾款。施男提告求偿4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张韶涵也反控施男装修后,造成家里漏水,求偿700多万元。 法院一审认定和施男交涉的是张韶涵母亲,施男告错人,张韶涵则逾期提告,均判决败诉。施男提起上诉,台“高院”调查,张韶涵曾和母亲一起到现场看装修,也应负责,今天下午改判张韶涵须赔偿300万元。全案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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