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基隆市街头艺人从事表演活动时,往往歌声缭绕,虽然好歌可共赏,但有市民反映有时太过大声,扰人安宁。市府因而修订管理办法,增订必须遵守“噪音管制法’音量限制,如果发生噪音扰邻行为,警方可要求停止表演,必要时还可报请环保局开罚单。 市政府文化局表示,街头艺人日渐众多,因管理条文不明衍生许多不便与纠纷,市民也有反映,市府特别修订“基隆市街头艺人从事艺文活动许可办法”获得市务会报通过,近日将发布实施。 街头艺人须先通过审议机关审议,缴纳证照费取得街头艺人从事表演许可证外,并在表演前向公共空间管理人办理登记报备,这些规定并无变化。 以前只限定表演活动时不得造成行人或车辆通行困难、阻碍无障碍设施或妨害交通、公共安全等,修订后增应遵守”噪音管制法”之环境音量规定,经警方或公共空间管理人制止不听者,可以要求停止或采取必要处置。 为免街头艺人形象不佳,明订如果发生破坏街头艺人形象的民、刑事案件并经判刑确定者,可以撤销许可。 基隆市目前开放外木山滨海地区沿岸、田寮河部分路段、海洋广场、污水处理厂等十多处地点,可供街头艺人表演,但要事先申请,获准后才能开始表演。 基隆市街头艺术家协会理事长白吉平表示,针对音量进行管制,协会认为不错,因为街头艺人表演是希望聚集人潮靠近好好欣赏表演或者聆听歌声,把音量调太大远处的人也都可听到,反而不一定会靠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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