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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带11岁少年厮混 夺去初夜还教他偷窃

2014-04-22 10:33:46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县25岁范姓女子经网络聊天室认识读初二的少男,两人差11岁,以姊弟相称。少男去年底跷家逃学与范女同进出,并投宿汽车旅馆,6天内发生8次性交及猥亵行为。范女还带少男犯下窃盗案。落网时,少男说出遭干姐夺去初夜,才让犯行曝光,新竹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范女。

范女素行不佳,有窃盗前科,感情上,她偏好嫩男,去年7月通过脸书聊天室,认识小她11岁、读初二的少男。

两人以姊弟相称,范女对少男产生好感,少男跷家逃学时与范女厮混。

同行还有另1少女及少男,4人投宿新竹市多家宾馆、旅社,吃喝玩乐都由范女埋单。

投宿旅社期间,范女多次与少男发生性交行为,6天内发生7次性交、1次猥亵行为。

范女带少男行窃时被逮,少年观护所人员与少男访谈时,少男吐露初夜被范女夺去的事。

检警查出,范女曾经提供金钱给少男,怀疑双方有性交易之嫌,但是范女否认,表示发生性行为是你情我愿,给钱是因少男没钱可用,她也有给另2人零用钱花用。

少男表示,范女虽然没说发生性行为就会给钱,但他感觉,只要和范女“嘿咻”就可以获得好处。

检察官表示,范女明知少男年仅14岁,心智未成熟,仍为逞一己私欲与少男发生性行为,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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