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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设不良致房屋漏雨 台湾一管委会被判赔住户两百万

2014-04-17 16: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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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四年前台南一栋屋龄20年的老旧大楼因为下雨会漏水,让住户气不过,告上法院要求理赔。官司打了四年,现在台南地方法院判决管委会要赔偿住户2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

管委会无奈表示,大楼公用基金现在只剩下300万,如果要赔偿200多万,基金不就没了,到时败诉就得挨家挨户收钱。社区其他住户,听闻可能得一起分摊赔偿金后,纷纷跳出来主张上诉。

2010年,一位胡姓女子买下台南永康一栋大楼的第一层,但租屋前发生漏水,找人抓漏处理还是没改善,因此四年来房子一直租不出去,气愤控告,索赔349万。但胡姓女子积欠81万未缴的管理费,得扣掉后获得赔偿204万。

法官认为住户下雨时会漏水,是因为大楼的通气窗、楼梯卷门门缝、地下室外墙,以及一楼平顶管路不良造成,都属于共用部分,因此管委会有责任支付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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