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公设不良致房屋漏雨 台湾一管委会被判赔住户两百万

2014-04-17 16: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四年前台南一栋屋龄20年的老旧大楼因为下雨会漏水,让住户气不过,告上法院要求理赔。官司打了四年,现在台南地方法院判决管委会要赔偿住户2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

管委会无奈表示,大楼公用基金现在只剩下300万,如果要赔偿200多万,基金不就没了,到时败诉就得挨家挨户收钱。社区其他住户,听闻可能得一起分摊赔偿金后,纷纷跳出来主张上诉。

2010年,一位胡姓女子买下台南永康一栋大楼的第一层,但租屋前发生漏水,找人抓漏处理还是没改善,因此四年来房子一直租不出去,气愤控告,索赔349万。但胡姓女子积欠81万未缴的管理费,得扣掉后获得赔偿204万。

法官认为住户下雨时会漏水,是因为大楼的通气窗、楼梯卷门门缝、地下室外墙,以及一楼平顶管路不良造成,都属于共用部分,因此管委会有责任支付修理费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