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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新婚大喜日 表妹“爆料”遭他性侵多年

2014-04-17 15: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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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女子因为怀恨表哥,从她还在读幼稚园时,就对她猥亵性侵,并且一直持续到中学,她依此隐忍多年。直到表哥结婚的“大喜之日”,她当场来个“大爆料”,公开指控遭表哥猥亵和性侵多年;只是检警介入调查后,犯罪事证早已超过10年的法律追诉时效,最后只能以不起诉处分。

该名住在新竹市的张姓女子,去年5月报警指控,称说自己从幼稚园到中学这段期间,遭到陈姓表哥多次猥亵性侵;2006年时,表哥还趁她独自一人在家时,意图对她猥亵,所幸及时推开逃走。陈男在2011年9月结婚时,张女将从小遭表哥猥亵性侵的事情告诉家人,当时陈男还坦承确有此事,陈母也向她道歉。

事后检方传唤张女的哥哥和姐姐,2人都表示陈男当场有坦承性侵,但检警传唤陈男到案说明时,他却否认此事。根据《自由时报》报道,陈男称说自己和表妹互动正常,有可能是小时候常会和他玩抱抱亲亲的游戏,让她感到不舒服,而选择在他大婚时爆料。

检方认为即便陈男曾在婚礼坦承,发生在2006年的猥亵犯行,“刑法”并不处罚强制猥亵未遂犯;而张女至于提到在他2001年就读中学之前,曾遭陈男性侵,依刑法规定,强制性交罪的追诉时效仅10年,该部分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因此判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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