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女子告男子囚禁侵犯 男子反指遭侵犯

2014-04-17 13: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女子告男子囚禁侵犯男子反指遭侵犯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43岁林姓女子怒告42岁王姓男子性侵凌虐,连房产、存款也被迫转移;检警16日拘提王某到案,他却频频喊冤,指是林某趁他酒醉时性侵他。由于双方各执一辞,检警将进一步厘清。新北市地方法院晚间裁定王某以5万元新台币交保。

检警调查,林女13年前担任护士,结识具有中西医资格的刘男,2人婚后育有2子。因感情不睦、儿子长大,林女2013年6月在新北市板桥区开设饭团店,因生意不佳顶让,认识了藉机上门询问的王男。

林女15日挺着9个多月身孕向台北市警方报案表示,“去年7月,王男自称基督教徒,藉生日名义邀约性侵得逞,之后更强行搬入饭团店居住,逼她将名下财产过户。”

林女说,王男去年8月起以将对她丈夫、孩子不利威胁,把她带至偏僻地区限制行动,囚禁达226天,稍有不从就拳打脚踢。林女家人直到今年2月底掌握她行踪,3月21日趁王男载她产检将她救出。

检方避免二度伤害,直接传唤林女到地检署制作笔录,并拘提王男;王男面对记者询问,频频喊冤说:“我没有性侵林女,反而是她趁我酒醉时性侵我。”

饭团店老板表示,去年12月承接此店,改卖三明治,并不认识林女。附近邻居则说,曾看过王男进出饭团店,但并不熟识,印象中林女待人很客气。

据了解,王男大哥是司法官、二哥是副教授,过去曾交往过2个女友,却都在他住处坠楼身亡。警方一度怀疑案情不单纯,惟最后均因罪证不足不起诉。

检方发现,王男、林女和林女丈夫有诸多诉讼在进行中,包括丈夫控告林女与王男通奸,甚至林女的公公也控告林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