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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告男子囚禁侵犯 男子反指遭侵犯

2014-04-17 13: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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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告男子囚禁侵犯男子反指遭侵犯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43岁林姓女子怒告42岁王姓男子性侵凌虐,连房产、存款也被迫转移;检警16日拘提王某到案,他却频频喊冤,指是林某趁他酒醉时性侵他。由于双方各执一辞,检警将进一步厘清。新北市地方法院晚间裁定王某以5万元新台币交保。

检警调查,林女13年前担任护士,结识具有中西医资格的刘男,2人婚后育有2子。因感情不睦、儿子长大,林女2013年6月在新北市板桥区开设饭团店,因生意不佳顶让,认识了藉机上门询问的王男。

林女15日挺着9个多月身孕向台北市警方报案表示,“去年7月,王男自称基督教徒,藉生日名义邀约性侵得逞,之后更强行搬入饭团店居住,逼她将名下财产过户。”

林女说,王男去年8月起以将对她丈夫、孩子不利威胁,把她带至偏僻地区限制行动,囚禁达226天,稍有不从就拳打脚踢。林女家人直到今年2月底掌握她行踪,3月21日趁王男载她产检将她救出。

检方避免二度伤害,直接传唤林女到地检署制作笔录,并拘提王男;王男面对记者询问,频频喊冤说:“我没有性侵林女,反而是她趁我酒醉时性侵我。”

饭团店老板表示,去年12月承接此店,改卖三明治,并不认识林女。附近邻居则说,曾看过王男进出饭团店,但并不熟识,印象中林女待人很客气。

据了解,王男大哥是司法官、二哥是副教授,过去曾交往过2个女友,却都在他住处坠楼身亡。警方一度怀疑案情不单纯,惟最后均因罪证不足不起诉。

检方发现,王男、林女和林女丈夫有诸多诉讼在进行中,包括丈夫控告林女与王男通奸,甚至林女的公公也控告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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