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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富商砸230万追酒女未果 告对方诈欺败诉

2014-04-16 11: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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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53岁杨姓富商迷上23岁的蔡姓酒店女,半年内90多次点她坐台,欲赢取蔡女芳心后发生关系,撒230万(新台币,下同)积极追求却吓得蔡女避不见面;杨告蔡诈欺,检方认为他花钱取悦蔡女是心甘情愿,处分不起诉。

杨姓富商单身,前年十月到六合二路某酒店寻欢时,遇见蔡姓酒店女,惊为天人,从此几乎每两天就到店里消费,以钟点费1.5万元指定蔡女坐台;逢情人节、圣诞节就送首饰名牌包,取悦蔡女,半年花了230万。

去年杨找不到蔡女,认为她避不见面,不甘砸了钱却没得到人,怒告诈欺,指蔡女佯称要和他发生性关系,诈取230万后却一再推托,不愿发生关系还搞人间蒸发。

杨指控,他以为蔡女要和自己发生关系才常到酒店点她坐台,甚至连蔡女脚伤没有上班,他都还向酒店点她的台替她做业绩。蔡女辩称是杨自己要追求他,她从未答应和杨发生性关系。

检察官调查,杨曾传送“我曾说不勉强你跟我做爱”、“你还有良心,没有为了钱跟我睡觉”等讯息给蔡女,认为杨并不希望蔡女因为钱才跟自己上床,花钱取悦蔡女,是希望赢得芳心后再发生关系,并非蔡女主动向他要钱。

检方不起诉书中指出,酒店本就是纸醉金迷的“销金窟”,男客到酒店寻欢作乐追求快感,遇到钟情的酒店妹点台消费捧场,献金购买时段、重金送礼等都算常见的行为。

另,酒店小姐为使男客在身上投注更多钱财,不惜牺牲色相陪酒卖笑或撒娇留人也合乎常理,认为杨撒钱追求蔡女是心甘情愿,不能说蔡女施诈术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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