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包围警局群众解散 发起人遭炮轰自称“路过”
2014-04-14 09:53: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1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大学生洪崇晏号召人马去包围中正一分局,叫骂了一夜之后,逼得分局长方仰宁道歉请辞。随后,洪崇晏要带领群众转战“立法院”,群众却不想跟他走,有人呛他根本没资格宣布解散。 这阵子,不少民众示威上了瘾,“学运”宣布退场,有些人还不肯散,在街头四处流窜找碴。洪崇晏跑到中正一分局去帮“公投护台湾联盟”出气,领着数百人围着警局叫嚣、涂鸦;当他过足了瘾想要退场,那些还没过瘾的群众却反过来炮轰他。可笑的是,洪崇晏竟称自己只是“路过”,不是发起人。 这正是群众运动的危险:聚集容易,解散难。在热烈起哄时,大家争抢麦克风,在媒体闪烁的镁光灯下好不威风。一旦场子凉了,人潮该散,但号召集结的人却带不走人,连谁是运动发起人都说不清楚或不敢承认。 再说,当个人隐身在群众中以“集体”的形式存在时,因为有其他人壮胆,每个人都气势汹汹;但一退出群众,还原为“个人”的时候,大家知道自己在嚷什么吗? 包围警局事件,一夜喧腾,媒体聚光灯始终未离开过洪崇晏。谁料,到了收不了场的时候,他便否认自己是发起人,推得一干二净。这个场景,其实并不陌生。那夜学生围攻“行政院”,在现场拿着大声公指挥场面的魏扬,事后也否认自己是行动策划者。而未及等到“学运”退场,魏扬就应台独组织之邀,赴美从事宣扬去了。光环留给自己,后果留给别人。 这次“学运”,有领袖,有学生,有各色群众。带人来却带不走,只是问题之一;反对示威的人,也被示威者统括在群众的大帽子底下当成支持者,但沉默的公民有机会反驳吗? |
相关阅读:
- [09-23] 台一妇女开车撞警局遭送办 曾撞马办未遂
- [11-01] 警局发的装备不合需求 警员只好掏腰包自购
- [09-24] 台酒醉男子闹警局做不雅举动 大喊“我要尿尿”
- [02-21] 台湾一派出所涉集体受贿被查 陷无人巡逻窘境
- [04-14] 台湾部分民众包围警局 网友:请“烦神”还我们安宁
- [04-14] 群众包围警局 台北市长驳先软后硬:坚持原则处理
- [10-17] 女警绘Q版人形立牌迎宾 民众称警局变亲切了
- [08-27] 小题大作 2男子警局前玩吹泡泡挨罚写悔过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