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男子出车祸视力受损 辩称全盲诈保险理赔获刑

2014-04-08 1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53岁的台湾男子陈连成赴大陆时出车祸造成视力受损,辩称两眼全盲向3家保险公司申请7101万元(新台币,下同)理赔金;理赔专员到大陆暗中观察他的作息,发现他能从伞桶中挑伞,抽烟时还左右张望。陈某未获理赔金,反倒被依诈欺罪判1年10月徒刑。

陈男从2000年9月到2004年3月间,分别向南山、新光、富邦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定期寿险及附加平安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等。

后于2010年6月间在江苏省南京市开车不慎掉入桥下,被送到南京同仁医院急救,2天后出院左、右眼矫正视力分别为0.1、0.2。

但陈男在隔月5日返台后佯装双眼失明向保险公司诈领完全残废给付保险金,且先后3次到医院就诊时,均佯称双眼视力急遽滑落至仅能辨别眼前15公分见手指数程度。

3家保险公司联手到大陆展开调查,发现陈男在2011年7月11日下雨天外出时,还能独自从伞桶挑选雨伞,且在门口抽烟时还左右张望。

陈男因此未获理赔金,被依诈欺罪判1年10月徒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