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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规定 公务员休假以“小时”计算

2014-04-04 15: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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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未来公务人员请假方式可望更弹性。“铨叙部”昨(3)日向“考试院”提出业务报告,拟修正“公务人员请假规则”,放宽休假计算方式、留职停薪月数核假计算方式及生理假、安胎假及流产假等休假规定,让公务人员能更弹性地运用自己的休假,也鼓励女性公务员的生育意愿。

“铨叙部”表示,最快可在7月底前,审议请假规则修正草案。

在一般休假部分,拟改以“小时”进行计算,改变过去以“日”计算的方式,让公务员能更弹性地运用安排自己的休假方式。

针对过去有基层反弹留职停薪月数的核假计算方式不够公平,“铨叙部”拟将过去以复职月份至该年底的期间来计算下一年可休假天数的方式,改以当年度实际任职月份来计算隔年的可休假天数。

举例来说,甲公务人员因需照顾生病的父母亲在4月申请留职停薪、10月复职。依现行规则,其该年度的在职月仅有10月到12月,隔年能放的天数就变少;但若改成以实际任职月份来计算,则甲公务员该年度的在职月份就变成1月到3月加10月到12月,上班月数多明年能放的天数就更多。

“铨叙部”也打算修正与女性密切相关的各种假别,包括生理假并入病假计算,超过28天的部分,以事假抵销,或是拟将安胎纳入可核给病假及延长病假的事由,或在未来变成正式的假别,在流产假怀孕月数的部分,为更符合现代妇产科学的概念,拟由过去由“月”计算改成以“周”计算,以解决实务争议。

至于有多位考试委员建议应给予不孕治疗假,“铨叙部”表示,由于这部分涉及公务人员及一般劳工给假的衡平性问题,还需进一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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