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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与两名少女性交易 不付钱至案发获刑

2014-04-02 10:40:50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黄姓男子通过网络淫媒,约定6000元(新台币,下同)和两名少女性交易。完事后,淫媒却狮子大开口要求黄付10万元。黄拒绝,两名少女拿不到钱,对黄提告性侵。士林地院认定双方是性交易,昨依对未满16岁、18岁之人为性交易,分别将黄判刑10月、5月。

判决指出,有诈欺前科的黄姓男子,去年10月通过手机交友软件“遇见”,认识绰号“丽儿”的淫媒,由丽儿牵线和少女性交易仅需6000元。

丽儿说服一名16岁少女接客。少女认为好赚,找来另名14岁少女一同和黄男见面。黄将2人带到汽车旅馆,喝酒划拳后,黄先和16岁少女性交,再由14岁少女替他手淫。

后来,黄打电话联络丽儿要付款时,对方认为黄一次玩2个,狮子大开口要求黄付10万元。黄不满干脆不付钱。2少女收不到钱,向父母述说此事后,对黄提告性侵。

黄否认性侵,向法院坦承和2少女是性交易,但仅由少女抚摸其下体,他并未实际和少女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2少女和黄在一起时,可以拨打、接听手机并上网,并未遭黄限制行动,与常情不符。依旅馆监视器画面可看出,2人未试图逃离或对外求援,认定是性交易。

至于黄男和少女有无实际发生性关系部分,14岁少女证称,她有看到黄压在16岁少女身上,也有帮黄手淫。法官因此依与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罪将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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