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两名男子涉嫌把男童扔下高楼 被警方收押
2014-04-02 10: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12岁的小学六年级许姓学童,日前与5名玩伴到友人家顶楼聊天,疑似发生口角,其中男童被人从13楼顶楼丢下,造成头颅破裂,多处骨折,送医前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玩伴中有两名已经成年,年满21岁、23岁,被检警怀疑涉嫌将男童从高楼丢下。 桃园警方表示,两名男子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至于是否涉及直接将男童丢下,仍待进一步厘清。 全案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法院以两人涉有重嫌,且有串证之虞,裁定羁押,另外3名学童责付家长。 |
相关阅读:
- [ 04-01]台湾一名小学生坠楼身亡 疑被智障男子活活扔下去
- [ 04-01]台湾小学男童与人顶楼谈判 疑遭围殴并丢下楼身亡
- [ 02-24]疑因感情不顺 装潢工自12楼坠下身亡
- [ 01-10]台湾淡水惊传男子坠楼 疑晾衣失足丧命
- [ 12-31]少女离奇坠楼 生前按电梯频回头如“台版蓝可儿”
- [ 12-31]少女离奇“后空翻”坠楼 法医认定自杀家属喊冤
- [ 12-27]上班途中突遇女子坠楼 路过民众直呼惊恐
- [ 12-27]汐止女童意外坠楼 检警将追究家长过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