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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带女子宾馆开房查无体液 妻子告通奸败诉

2014-04-01 09: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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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叶姓男子多次与蔡姓女子到宾馆休息,妻子也曾报警抓奸,但两人衣衫完整,监验被单,也无精液残留。妻子不甘心,以两人共赴旅馆,超过一般朋友关系,诉请精神赔偿,却被法官驳回。

叶妻前年半夜曾代接丈夫的手机电话,打来的是蔡姓女子,怀疑两人关系不单纯。她委请朋友调查,发现丈夫常带蔡女到不同的汽车旅馆。

同年12月间,叶妻报警抓奸,两人衣衫整齐,虽然被褥使用过,但未发现使用过的卫生纸或保险套。她不相信两个人仅是“盖棉被、纯聊天”,要求警方将被单送验,却验不出精液或体液。

叶妻告两人妨害家庭,但因证据不足,获不起诉。不过,她认为两人共赴汽车旅馆房间内休息,已超乎一般同事、朋友间往来举止的界线,而有暧昧及亲密的行为,已破坏夫妻间共同生活的圆满、安全、信赖及幸福,诉请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新台币。

叶、蔡辩称只认识3个月,无交往、无亲密举动、无发生性关系,甚至辩称被抓奸当天,是因叶喝酒,不便开车,到汽车旅馆休息,仅看电视、聊天,等酒退后再开车。

不过,妻子认为,车上休息即可,何须到汽车旅馆,但法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两人发生性行为,驳回赔偿请求,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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