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女子变卖出租屋骂法官“妓女” 被判6个月定谳

2014-03-21 10:21  高旭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台女子变卖出租屋骂法官“妓女” 被判6个月定谳(台媒图)

  中国台湾网3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北一名女子因随意变卖租屋处家具被告,在台北地院开庭时,竟还大声辱骂审理案件的女法官“妓女”、“垃圾”。台湾“高等法院”20日依妨害公务罪判女子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台币18万元,全案定谳。

  据报道,这名女子有多项前科,遭到台北地方法院通缉,后来因随意变卖租屋处的家具,遭房东控告侵占,最后被缉捕归案。

  2012年10月期间,台北地院开庭审理此案,女子当庭失控,辱骂女法官“垃圾妓女”、“妓女”及“不要脸”等字眼,遭检察官制止,女法官也告诫她,但女子仍持续开骂。

  一审时女子被判刑6个月有期徒刑,上诉二审时,女子辩称,说的都是事实,自己才是受害者,“高等法院”20日宣判维持原判,得易科罚金新台币18万元,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