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少女竟迷昏妹妹让人性侵 随后自己也献身
2014-03-20 11: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沈姓男子和16岁少女交往,2人迟未发生性关系,沈向少女也未成年的姐姐抱怨此事后,其姐竟以帮妹妹“体验”为由,迷昏妹妹,让沈如愿以偿;男子完事后再挑逗姐姐和他发生关系。士林地检署昨天将少女姐姐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 起诉指出,沈姓男子在网络上认识16岁刘姓少女,但因少女保守,未发生性关系,沈后来也认识少女姐姐,2人聊天时,沈告知此事。未料,姐姐非但不保护妹妹,还承诺帮沈男达成目的;她趁和妹妹到外婆家住时,邀沈男溜进该处过夜,然后将安眠药磨成粉加入矿泉水中,让妹妹饮用后失去意识,沈见机不可失,将少女抱到床上后发生性关系。 离谱的是,沈和少女结束后,竟和姐姐躺在同张床,沈意犹未尽,再伸手抚摸姐姐胸部挑逗,2人也发生性行为。 事后少女向父亲哭诉此事,其父气得报警处理,并坚持一并对女儿提告。 沈男坦承性侵少女。少女姐姐则表示,她是想要帮忙妹妹“体验”,至于沈和她发生关系部分,全是她自愿。检方之前已将沈某起诉,昨再将少女姐姐起诉。 |
相关阅读:
- [ 03-20]台湾一名男子醉酒遭捡尸 皮夹被偷还被性侵
- [ 03-20]台湾一士兵涉嫌奸杀案受死刑 疑似真凶现身获判无罪
- [ 03-19]台湾一名男子猥亵性侵同居人女儿被起诉
- [ 03-13]台湾恐吓信案嫌犯落网 清纯女友泣诉:不知他是性侵犯
- [ 03-13]台湾男子为扩大效应寄恐吓信给名人 引起社会恐慌
- [ 03-10]台湾一名假牧师性侵12名女子692次 判刑20年
- [ 03-04]男子性侵老板10岁女儿 咸湿手机简讯暴露恶行
- [ 03-04]台湾一男子假借替女信徒排秽气 供桌下按摩性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