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给检察官写信揭家暴心路 台弑父大学生被判8年6个月

2014-03-13 1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长期身陷父亲家暴阴影下的台湾何姓大学生被控杀父。法官审酌男子羁押期间写下多封信阐述家暴心路,加上亲友求情,仅判何姓学生8年6月。全案可上诉。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12日公布的判决书,何姓男子去年9月利用母亲等人外出机会,先和父亲一起喝啤酒,趁父亲熟睡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日式料理刀,朝父亲胸部猛刺,何父伤重不治。

何姓男子犯案后自首遭检方声押获准。羁押期间,他写下多封信件,向检察官说明自己遭家暴的经过及心路历程。他在信件提到自己最喜欢一首名为“Because of you”的歌曲,因为歌曲描写家暴循环的过程。

何姓男子在信件中提到,童年的梦境都是争吵声,心中满是混乱、不安以及恐惧的感觉,他曾希望解救母亲不受暴力对待,却遭到母亲斥责“我的身体留着他的血”、“仿佛宣判我的存在是一种罪”。

法官在审理期间,何姓大学生的村长证称,何姓男子在街坊邻居眼中是个单纯乖巧的小孩,何父却经常酒醉失态,邻居都认为何姓男子应是承受很大的压力才会杀父,何姓男子的母亲和姐姐也向法官求情。

法官认为何姓男子无前科,犯后积极面对罪责,已有悔悟之心,考虑他长期遭受父亲家庭暴力,导致人格扭曲,判他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