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马英九谈台湾二二八事件遭批 蓝营:别再挑动情绪

2014-03-02 14:08  王思羽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王琼 黄晓夏  
分享到: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日前在脸书谈到“二二八”事件,却招来谢长廷留言质疑,指称马英九文中使用的是“补偿”,而非“赔偿”。谢长廷指称,补偿是指行政单位没错,如征收土地、拆除违违,而赔偿则是有错。他质问台当局如此道歉意义何在。

对此,中国国民党文传会主委范姜泰基今天表示,台当局努力抚平“二二八”事件伤痛,盼在野党“将心比心”,避免再挑动受难者家属情绪。范姜泰基表示,马英九语意很清楚,谢长廷不应刻意做文章。

范姜泰表示,马英九脸书中谈到,“关于二二八事件真相的调查……认错、道歉、补偿、建碑、恢复名誉、订为假日等等,已经二十多年了”。事实上“二二八条例”的名称在1995年制订时,确实是“补偿条例”。在实施长达12年后,才在2007年修正为“赔偿条例”,也得到当时“立法院”国民党团的全力支持。

范姜泰基表示,1995制订“二二八条例”时,究竟应该用“补偿条例”或“赔偿条例”,确实有不同意见。考虑重点的是哪一种用语对受难者或家属得到实质抚慰最有利?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赔偿”必须由受害者就“损害”负担举证的责任,规定门坎较高。但当时“二二八”事件发生已48年,时空环境变化很大,要求受难者或家属对48年前的损害提出证据,可能发生困难,更可能对受难者或家属造成二度伤害。

因此,经过多方研议,最后采取专家的意见,使用门坎较低的“补偿”一语,让受难者或其家属申请时可较为容易过关。

同时,范姜泰基表示,台当局既然已公开认错并道歉,当然就没有利用“补偿”的名称来规避责任的问题。事实上,99%的案件(2266件)都是在“补偿条例”时期审查通过。

针对“二二八”事件,范姜泰基还表示,国民党重新执政后,马英九多次以地区领导人身份向受难者及家属表达诚挚歉意,这些行动虽然无法完全抚平受难者和家属心中伤痛,但总是表达台当局的诚意与善意,尽量做到疗伤止痛。(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